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武汉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此次专项招聘共5人,其中,武汉市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所(芳草杂志社)招聘3人,武汉画院招聘2人。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武汉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较高政治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二)专业要求
武汉市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所(芳草杂志社):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符合以下三项条件其中一项:
(1)作品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单位或以省部级以上单位为主办单位的期刊杂志举办的文学奖项;
(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不少于30万字的个人文学作品(不包含文学评论、文学研究)或在省级以上单位主管的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文学作品1部及以上(独著);
(3)作品进入过如下文学排行榜:中国小说学会年度小说排行榜、收获文学排行榜、《扬子江文学评论》排行榜、中国当代文学最新作品排行榜、花地文学榜。
武汉画院: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国画专业、油画专业、水彩专业,且大学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学习期间研究方向一致。
2.符合以下三项条件其中一项:
(1)作品入选国家级(由中国美协举办)美术展览2次及以上;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作品入选国家级(由中国美协举办)美术展览1次及以上;
(3)作品入选全国美展(届展)或全国青年美展1次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有不良创作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审核
1.网上报名及审核。应聘人员于2023年9月4日—9月15日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whswlzlb@126.com(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照片、电子版2寸免冠证件照(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2)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境内学历学位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3)《武汉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岗位条件有关的作品获奖、参展等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扫描件、出版物版权页扫描件、期刊封面和目录扫描件、文学排行榜查询网址、美术作品入展证明等;
(5)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审查结果。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和业绩条件的,进入考试环节。超过报名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武汉市文联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市文联组织专人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一般应达到1:3。报名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的,由武汉市文联提出岗位取消、核减或保留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对招聘计划调整的岗位予以公示,保留的岗位正常开考。
(二)考试
1.考试分为面试和专业能力评审两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2.面试采取考官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创作理念等。
3.专业能力评审结合岗位特点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
(1)武汉市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所(芳草杂志社)专业能力评审环节为作品审读,由考生提供3部(篇)已公开发表作品,交考官组进行评审评分。
(2)武汉画院专业能力评审环节为命题绘画,考试限时3小时完成绘画作品,交考官组进行评审评分。
4.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和专业能力评审得分按照2:8比例(面试20%、专业能力测试80%)折算为百分制后为综合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专业能力评审得分高者入围。
5.应聘人员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且考试综合成绩在6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的综合成绩都达不到要求,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试将于2023年9月下旬择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武汉市文联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whswl.com/)、武汉市文联微信公众号(“武汉文联”)公告,工作人员也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应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文联及招聘单位参照《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组织,应聘人员应按照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和考察。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报市文联同意,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武汉市文联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武汉市文联官方网站(http://www.whswl.com/)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有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补充新进人员备案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编制、工资等有关手续。对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待本人与该单位解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政策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
武汉市文联:027-82875582
武汉市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所(芳草杂志社):027-82803653
武汉画院:027-82708191
(二)监督举报电话
武汉市文联机关纪委:027-82728623
附件:
附件2:武汉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
地址:武汉市解放公园路44号
电话:027-82605800/82624796
传真:027-82624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