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评审未向任何中介机构授权委托或建立合作关系,评审结果不受外界单位、个人、机构影响,不收取除评审费之外任何其它费用,请申报人、申报单位注意甄别,谨防上当。)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文学创作、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美术(含书法、篆刻)、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和剪辑等工作的文艺从业人员,以及从事以上专业类别的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
按照2026年度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和省职改办相关要求,非我市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的从业人员,不得申报参加。各类公立和民办学校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不在本专业序列申报。
(二)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2.已退休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
4.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
5.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渠道
(一)新文艺组织(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中的文艺从业人员,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即推荐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盖章后,报武汉市文联。
(二)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按照申报专业,由各市级文艺家协会(见附件1,即推荐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初审、盖章后,报武汉市文联。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武汉市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23〕2号)文件(附件2)执行。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选择相应的申报专业进行填报。
(二)尚未认定初级职称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2026年度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在专业能力水平方面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
(三)申报人社保缴纳情况要求。申报人应具有在我市连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缴费记录。
(四)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按照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凡在我市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2026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
(五)申报人员须已参加武汉市新文艺群体2024年—2026年水平能力测试,且成绩为合格者。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不一致的,将不予受理。
(六)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按实足年限计算,截止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
四、申报评审方式
2026年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访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端(https://hbzcgl.hb12333.com/zcsb/#/),点击“个人账号登录入口”,完成个人账户注册,点击“职称申报”栏目进行申报(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搜狗浏览器高速模式)。登录后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然后推送至推荐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通过访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审核端(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login.html)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等进行网上审核,然后按照管理权限对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材料推送至武汉市文联。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材料,应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原因;对需补充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以便申报人完善。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材料、送审完成后,应在“统一审核”功能界面上确认申报人员不在“待审核”“待送审”栏目名单内。
网上个人申报填报注意事项:
1.“申报类型相关信息”中,“人员类型”栏目请选择“新文艺群体”;“评审类型”栏目请选择“常规”。
2.“本次申报业务的推荐单位”,请在系统内搜索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填报,自由职业者按申报专业选择相应的市级文艺家协会填报。
3.“评审会名称”请选择“武汉市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申报类型”请选择“正常”。
5.“年度考核结果”一栏,根据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说明,填写考核结果;无“年度考核结果”的选“其他”。
6.“是否有近三年的水测成绩”一栏,应选择“是”,并相应选择“取得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的年度”,“水测成绩”填写“合格”。
7.“学历类型中”“申报学历”、“基础学历”、“最高学历”均为必填项,上传学历证书照片。
8.“培训类型”一栏,无培训和进修经历的,填“无”。
9.有关附件按照系统格式要求上传。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完成后,同时按照《2026年武汉市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清单》(附件3)要求,将报送的佐证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集中报武汉市文联。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主要包括:
1.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没有提交承诺书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到武汉市文联领取),一式2份。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和自行下载装订。
3.推荐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
4.填写打印《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5)一式12份。
5.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代表作品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
6.任现职以来的个人工作业绩总结一份(约2000字,本人签名)。
提交的纸质资料须与网上申报的信息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如实提供申报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代表作品等材料的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
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记录期3年,记录期内不得申报职称。
2.严格实行审核责任制。推荐单位重点审核申报人基本条件、守法诚信、职业道德、能力业绩等情况。武汉市文联负责全面审核,并将推荐情况通过市文联官网、官微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评审材料的整理要规范化。各类表格需使用市职改办规定的统一样式,逐栏填报,做到报送材料齐全、内容详实,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
4.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为单位集体共同获得的,需由推荐单位在业绩材料复印件上注明该申报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具体角色,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人提供材料中有明显涂改痕迹或姓名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推荐单位需出具说明并加盖公章。
6.申报个人、各级审核推荐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推送或纸质材料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六、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whptc.org/ncms/index.shtml)“职称评审”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电子职称证书办理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职改部门将分批下发任职资格文件。申报人员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查验”栏目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八、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规定,评审费:中级150元/人。
九、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9月28日17:00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9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十、受理地址及电话
受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953号武汉市文联315室
联系电话:82875582
附件:
1.武汉市市级文艺家协会一览表
2.《武汉市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武人社发〔2023〕2号)
3.2026年武汉市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清单
4.诚信承诺书
5.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9月11日
附件2—(武人社发【2023】2号)关于印发《武汉市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2026年武汉市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清单.doc
附件5—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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