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签约作家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11-05            浏览人数:1535人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签约作家发展和管理工作,壮大全市骨干作家队伍,促进文学精品创作,推动武汉文学事业繁荣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凡创作思想端正,创作态度严肃,具有一定创作成就、创作潜力和社会影响,长期在汉居住和创作的武汉作家协会会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未与湖北省作协签约的武汉市中青年作家,均可申报武汉作家协会签约作家。

(二)签约期限与身份

1、由武汉市文联和武汉作家协会共同聘请签约作家。签约作家在聘任期间内原工作关系、人事关系均保持不变。

2、武汉作协签约作家每一届人数为25人左右,聘任期限为2年。

3、如在聘任期内创作成绩突出,获得湖北省“屈原文艺奖”、“湖北文学奖”或全国性重要文学奖项的,协议期满后可优先续签协议。

4、签约期间,签约作家个人身份为“武汉作家协会第X届签约作家”。在公众场合、文学活动或出版、发表、转载作品需要提供作者、作家简介时,须标明此身份。

(三)申报程序

1、签约作家申报采取作家个人报名,各区、各大企业文联(作协)和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的办法。申请人需填写武汉作协制作的签约作家申请表,并提交本人在市级以上文学报刊发表和正式出版社出版的重要作品目录、代表作品23件、作品获奖和转载证明及有关情况说明。

2、各区作协、各大型厂矿企业文联(作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审核后提交武汉作家协会。

3、个人申报的,直接提交给武汉作家协会。

4、武汉市文联成立由市文联党组成员和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文学编辑等组成的签约作家聘任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各区、各大型厂矿企业文联(作协)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对直接向武汉作家协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文学作品进行认真审议,评审出聘任人选。

5、聘任人选在武汉市文联网站公示后,由武汉作家协会与签约作家签订协议书。

(四)签约期间创作任务

1、签约期间,签约作家每人每年须完成以下最低创作任务:在省、市级以上文学期刊发表或者由正式出版社出版长篇小说1部;中篇小说2篇,或者短篇小说6篇,或者发表中短篇小说总字数10万字以上;诗歌30首,或者700行以上;散文20篇,或者总字数6万字以上;报告文学作品15万字以上;儿童文学10万字以上,儿童诗歌25首,或者总行数500行以上;或者完成签约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创作任务,总字数10万字以上。

2、凡完成以上任何一种体裁中所规定创作任务的,均视为完成本年度创作任务。从事两种以上体裁创作的,应以一种体裁为主,是否完成创作任务,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创作情况进行评议。

3、为鼓励文学精品创作,签约期间,签约作家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如有一部中篇小说、或者两篇短篇小说、或者三篇散文、或者六首诗歌(100行以上)被全国重要文学选刊和重要年度选本转载,视为完成本年度创作任务。

4、在全国重要文学报刊发表作品,按照12的比例计算篇数或字数。上述重要文学选刊、重要年度选本和重要文学报刊由武汉作家协会认定。

(五)考核办法

1、签约作家须每年向武汉作家协会书面汇报一次个人创作、学习和深入生活情况及重点创作计划,提供已发表作品样本。武汉作家协会为每位签约作家建立创作档案。

2、签约作家一年以上不与市作协联系,不提交创作情况或合同未满调离武汉者,合同自行解除,下一届不再续聘。

3、生活和创作补贴的发放。签约作家的生活和创作补贴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补助,每年发放一次;第一年完不成任务者,第二年完成任务后年底一次性发放。武汉市文联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签约作家待遇。

4、每年度中召开一次签约作家创作情况调度会,每年度终召开一次签约作家创作总结会,总结年度创作,完善规划,以加强对签约作家的管理,不断提高创作质量。

(六)其它事项

1、签约期间,武汉市文联提倡和支持签约作家深入生活,进行文学采风,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签约作家参加武汉市文联统一组织的采风活动或执行武汉市文联下达的采访采风任务,所需费用由武汉市文联负担。

2、武汉市文联加强对签约作家优秀作品的扶持推介。通过组织作品研讨、新书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扩大签约作家的社会影响,积极组织新闻媒体予以宣传介绍,并对创作成绩优异的作家进行表彰。

3、本管理办法自201511月开始执行。

4、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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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2605800/82624796

传真:027-8262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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